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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在等,等午夜之后,那时,就该是他大显身手的时候了。
——
破多罗嘟嘟全副戎装,此时正在巡视各处岗哨,吩咐心腹暗中做好准备。
他的兵,都来自他辖下的牧帐和耕户人家,整个家族都是依附于他,忠诚自然不用担心,黑石部落,一顶小型毡帐内,一灯如豆。
一刀仙正在灯下,收拾著他的行装。
一只包袱在榻上打开,里边放著三只精美的匣子,一个方形的,两个长方形的。
一刀仙打开那口最大的长方形匣子,里边放著三排胡饼金。
每枚胡饼金都是拇指大小,拇指厚度,每排二十枚,一共六十枚,在灯下金光灿烂。
一刀仙把一条长方形的青布平铺在榻上,把一枚枚胡饼金放在青布上排成一列,然后把青布一卷,便成了长长一条。
接著,他在外面又缠了一条青布,往自己腰间一系,便成了一条内裹黄金的腰带。
接著,他便从袖中摸出一枚枚用作暗器的飞石,放入匣中,再把匣子盖上,放回了包袱。
接著,他又打开第二口小一些的长方形匣子,里边铺著绒布,上面摆著十枚青金石挡。
青金石色泽深沉幽蓝,隐含剔透之质,这是草原上极贵重的一种宝石,价值还远在那六十枚胡饼金之上。
——
一刀仙取过一件短袄,那短袄的袍角早被他挑开了一个口子,他把青金石挡一枚枚塞进去。
然后他取来针线,穿针引线,缝补开口,竞比精于女红的女子手法还要娴熟利落。
很快,那件短袄已经缝得针脚细密,结结实实了。
一刀仙把短袄穿在身上,然后又取出几枚飞石,放进匣中,再把匣子盖好,放回包袱。
最后一口正方形的小匣子打开,里边竟放著似乎是一方锦帕的东西。
他把那方「锦帕」从匣中取出,灯下一看,薄得近乎透明,流光溢彩,却又层层叠叠,尽管如此,却仍能透过锦缎看见下方指腹的肤色。
这是「高昌浮光锦」,薄如蝉翼,轻若无物,却贵逾黄金。
只一方手帕大小的一块,便可换取一座宅院,真可谓是「寸锦寸金」了。
可就是这样珍贵无比的奇锦,在他手中,竟是三匹。
三匹浮光锦全都叠成手帕大小,竟然还能看见其下的东西。
一刀仙取出三根小竹管,一一摆在榻上,然后把三块浮光锦分别卷起来,小心翼翼地塞进竹管,之后把竹管插在了他的「黄金腰带」上。
这些,便是尉迟朗付给他与沙里飞的酬劳了,极易携带。
他把第三只空匣子放回原处,打好包袱,系了一个繁复古怪、外人很难复刻的结,把包袱放回了枕边。
帐外,尉迟朗焦躁不安地来回踱著步子,也不知已经走了几个来回。
一刀仙说,他要在行动前吐纳调息,把他的状态调整到巅峰,不许任何人入内打扰。
尉迟朗只好在帐外守候。
不过,一刀仙如此作态,反而让尉迟朗觉得:这个杀手很专业。
暗杀和正面搏斗,是两码事。
如此专业的杀手,今夜一定会马到成功的吧。
尉迟朗正想著,帐帘儿一挑,一刀仙从中缓步走了出来。
短袄、束腿裤,面蒙黑巾,肋下夹刀,周身上下,仿佛有一层化不开的寒意。
那种死寂如坟的气息,令尉迟朗也不禁有了片刻的怔忡。
果然不愧是————鼎鼎大名的一刀仙啊!
尉迟朗暗暗赞叹,他往那儿一站,便如一柄藏在鞘中的凶刃,只待出鞘,便要见血封喉。
冷酷、神秘、一言不发,正是他想像中顶尖杀手该有的模样。
尉迟朗立即迎了上去,目光一落,忽然瞥见一刀仙腰间插著的三根小竹管,不禁一奇:「这是何物?」
一刀仙的声音淡淡的,像是淬了冰:「淬毒吹针,见血封喉!」
尉迟朗心头一寒,不敢再多问了。
一刀仙淡淡地扫了他一眼,问道:「我要的良马与干粮,可备齐了?」
「早已备好!」
尉迟朗连忙点头:「马是日行千里的快马,干粮清水也足够三日之用。」
「好。」一刀仙微微颔首:「那我这便去取他性命,回来复命后,我要连夜离开。」
尉迟朗欣然道:「没问题,我部落驻营之地在木兰河最上游,你从这边走,无人能发现。」
一刀仙冷冷地「嗯」了一声,便脚下无声地走开,身形一纵,如一道轻烟般投入了沉沉的夜色,转瞬便消失不见了。
尉迟朗吁了口气,掀帘入帐,一眼便看到枕边那只捆好的包袱。
他上前看了看,包袱的结十分古怪,他从未见过,心知一旦拆开,他是无法复原的,便只提起试了试份量,这才放心地放回原处。
他走出